析木供暖锅炉房改造及换热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析木供暖锅炉房改造及换热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析木供暖锅炉房改造及换热器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市政公用设施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海城市析木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海城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1日 16:3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现场纸质递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 ||
预算金额 | ¥5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里志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2-******* | ||
采购单位 | 海城市析木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城市析木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秘、131*****5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里志鹏、0412-******* |
项目概况
析木供暖锅炉房改造及换热器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D-2024ZB048
项目名称:析木供暖锅炉房改造及换热器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析木供暖锅炉房改造及换热器改造工程(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共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库〔2022〕19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对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无在建工程记录;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供应商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方式:网络领取/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现场纸质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文件必须提供的有效证件:
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无需提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仅需提供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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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市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三)本公告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http://www.ccgp.gov.cn/)。
(四)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1)使用规则: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析木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城市析木镇
联系方式:孙秘、131*****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伟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海城市响堂管理区箭楼回迁楼61、62号
联系方式:里志鹏、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里志鹏
电 话: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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