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TJ-1标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询价公告
JSTJ-1标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10-21 17:18:52
投标截至时间:2024-10-24 17:00:00
内容:
询价编号:CR1101-XJ-2024-298-2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方 | 12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方 | 2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方 | 16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方 | 15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方 | 1200 | |
6 | 轻骨料商品混凝土 | LC5.0 | 方 | 120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浮动价结算(轻骨料商混除外),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轻骨料商混无相关信息价参考,轻骨料商混采用固定价结算,请大家知悉。
商品混凝土报价方式
本次招标每立方米混凝土(砂浆)到场含税单价采取以下公式计算,即A=B*(1-C),其中,A 为混凝土(砂浆)到场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运输、储存、装卸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费)。B 为混凝土(砂浆)信息价。混凝土(砂浆)信息价指到货日对应当期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址:http://zjj.jingzhou.gov.cn/,下发的《荆州市城区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中相应规格型号混凝土(砂浆)的含税材料价,当期以本月1日至本月31日为一周期。本次招标,信息价参考2024年7月《荆州市城区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的含税材料价,即C15:333元/方;C20:348元/方;C25:364元/方;C30:380元/方;C35:401元/方。C为此次投标人报出的混凝土(砂浆)信息价下浮百分比,统一参考2024年7月《荆州市城区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中相应规格型号混凝土(砂浆)的含税材料价作下浮百分比,以信息价下浮百分比表示,各种标号的混凝土必须报统一的浮动比例,同一包件里不得出现两种以上浮动比例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注意:以上报价不含泵送费、抗渗剂费、微膨胀、细石、早强、防冻、水下桩等费用,需在报价表说明予以注明。由于轻骨料商混无相关信息价参考,轻骨料商混采用固定价报价,请大家知悉。
3.质量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
(2)乙方必须真实供应合同要求的混凝土,甲方有权对配合比以及拌合站运转情况等进行监督;
(3)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严禁加水等违规操作行为,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必须由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送达现场的混凝土必须按照要求取样,并检测混凝土拌合性能;
(5)乙方根据气候条件的变化实测材料含水率对理论配合比作适当调整,以保证混凝土的质量、性能;
(6)甲方可按照施工现场需要对乙方混凝土性能等提出合理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满足。
(7)混凝土及原材料具体质量标准和要求:
浇筑部位 | 甲方现场技术员通知 |
浇筑方法 | 甲方现场技术员通知 |
浇筑时间 | 甲方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 |
供应数量m3 | 按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供应 |
强度等级(mpa) | 甲方现场技术员通知 |
塌落度mm | 甲方现场技术员通知 |
水泥(旋空) | 生产厂家和水泥标号 |
砂 | 中粗砂,产地 |
石子 | 规格型号、产地 |
外加剂 | 生产厂家 |
其它要求 | 特殊情况下可按60天、90天标准养护龄期检验混凝土强度 |
备注 |
.
4.货物验收方式
以甲方签收的乙方送达商品混凝土的送货单据所记载的数量为依据,供应过程中甲方可随时抽检,如发现实测数量低于与送货单数量,则按照本批次实测数量中最低的数量计算。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31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日至本月 31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本合同无预付款。
(1)乙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2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8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80%,依次类推;
(3)全部供货结束后的 12 个月内,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 15 %,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15%,依次类推;
(4)待本项目工程全部验交完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5%货款。
(5)上述款项支付方式为: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等票据,票据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原则上50%货款可以采用现金支付,50%的货款可以采用银行承兑/E信通/云信支付,但银行承兑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票据贴现成本由乙方承担。
(6)供应商维权渠道:
*******%E3%80%81%E9%82%AE%E7%AE%B1wzk721@163.com">①电话:0710-******* 邮箱:wzk721@163.com
②电话:0278-******* 邮箱:zt11wzgl@163.com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
四.联系方式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松高速江陵至松滋段JSTJ-1标项目部
联 系 人:范明强 联系电话:173*****658
邮 箱:*********@qq.com
到货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南海镇拉家渡(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松高速江陵至松滋段JST-1标项目部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
2024年10月21日
标签: 商品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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