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丹景山镇双松村小区生态停车场修建招标公告

市丹景山镇双松村小区生态停车场修建招标公告


彭州市丹景山镇双松村小区生态停车场修建项目

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丹景山镇双松村2024年社区保障资金小区生态停车场修建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小区生态停车场修建项目;

2、项目内容及规模: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4、实施地点:丹景山镇双松村;

5、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丹景山镇双松村村民委员会;

6、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自筹资金;

7、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9.******万元;

8、服务时限: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

9、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要求;

10、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审计后按审定金额扣除质保金后支付。在合同正式签署后,承包人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以不计息方式退还,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1年后无质量问题以不计息的方式予以退还。

二、发包报名

1、报名条件: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营业执照、法人身份、委托书。纳入《彭州市丹景山镇不可靠施工单位和个人名单》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至10月28日(星期一)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双松村村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丹景山镇双松村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38*****990

3、报名所需提交资料:参加评审会发包的单位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委托书报名。受委托的报名人须持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四川省省外施工单位另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和复印件1套(盖鲜章)。

三、发包保证金提交

本项目评审会发包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评审发包3%保证金人民币2922元(不接纳个人名义缴款),大写人民币:贰仟玖佰贰拾贰元整。

若申请人中选,评审发包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评审发包申请人未中选的,在中选人签订《小区生态停车场修建项目合同》后予以退还(不计息)。若项目申请机构未按时提交申报文件和参加评审会的(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除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评审会发包保证金直接提交至:成都农商银行彭州丹景山支行;户名:四川省彭州市丹景山镇双松村村民委员会;账号:022*****012**********;款项来源填写为:丹景山镇双松村2024年小区生态停车场修建项目评审会发包保证金。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四、现场踏勘及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前往勘踏。

五、评审会事项

1、评审会时间:2024年11月1日9:00(北京时间)。

2、评审会地点:丹景山镇双松村党群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评审会发包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

4、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镇驻村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相关专家及其他村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六、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6日。

村联系人及电话:刘龙兵,138*****990

镇纪委办公室电话:028-********

七、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省彭州市丹景山镇双松村村民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区生态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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