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吨王”大件运输执法联动和应急处置演练竞争性磋商公告

“百吨王”大件运输执法联动和应急处置演练竞争性磋商公告

“百吨王”(大件运输)执法联动和应急处置演练竞争性磋商公告

“百吨王”(大件运输)执法联动和应急处置演练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L-2024-240

2、项目名称:“百吨王”(大件运输)执法联动和应急处置演练

3、采购项目预算******.00元;采购项目最高限价******.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

4.1项目概况

为全力抓好货车超限超载全链条联合执法监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提升执法效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特开展“百吨王”(大件运输)执法联动和应急处置演练(详见采购需求)。

4.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应急演练全部工作完成,约30日历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

(7)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有)。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1)-(6)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肆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或通过邮箱领取,领取邮箱:*********@qq.com;

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将以下材料通过扫描件形式发至指定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或现场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 1 份(一般应为 PDF 格式、U 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3.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 址:南京市珠江路63号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8号C-4栋103室

联系方式: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陈

电  话:0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置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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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鸿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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