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3工区项目部预埋件车站、附属采购公告
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3工区项目部预埋件车站、附属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二十四局/集采中心/轨道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21 17:32:53
投标截至时间:2024-10-26 17:00:00
内容: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3工区项目部
预埋件(车站、附属)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NGD-2024-MW-054
1、招标条件:
1.1 在建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3工区项目部 ,已由 国家发改委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车站及附属结构所用 预埋件/预埋套管 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拟采购货物一览表及图纸见附件
2.1 附件1,为报价单明细;
2.2 附件2,为图纸明细; 图纸问题存疑,请在挂网期间内发邮件确认
3、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3.1、本次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按要求写明单价,税率等,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采购人不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3.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分批次运抵交付,分批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接通知后发货。
3.3、供货地点:工地现场(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3标项目经理部工地)。
3.4、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价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本询价函所提供技术要求附件。
3.5、本次采购为可能存在因施工图纸变化带来的明细项有轻微变动。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数量,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3.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要求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3.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规范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且报价必须上传签字盖章版报价单作为附件,且报价单必须与网上报价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询价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济南轨道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指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均为验收依据。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9、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拒绝所有报价:
(1)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最低报价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价格。
4、结算和付款
4.1、结算实行固定单价,过程中不再调整,结算采用一票制,供应商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付款方式
5.1、甲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
5.2、结算支付为:按月结算,分批付款。每月结算完毕,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三个月内支付本月结算货款额的60%;剩余30%的货款在6个月内支付;剩余10%作为质保金在首批付款一年内付清。
5.3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铁建银信或舜通e信,如供应商将信用票据提前兑换,则供应商承担贴现所产生的利息和相关费用。
6、招标人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03工区项目部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营市西街18号中铁二十四局济南项目驻地
联 系 人:刘原冰
联系电话:186*****123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10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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