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文化市场移动执法专用箱和执法记录仪项目比选的公告
关于购买文化市场移动执法专用箱和执法记录仪项目比选的公告
关于购买文化市场移动执法专用箱和执法记录仪项目比选的公告
为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拟采取购买方式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专用箱和执法记录仪,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文化市场移动执法专用箱和执法记录仪购置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4年10-11月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一)根据执法执勤实际需求,拟购置1批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装备箱等设备(参数配置详见附件);
(二)项目预算33.22万元。最终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比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8日下午17:00前通过现场提交密封后的比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1式4份,包含主要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2.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5.按照评定标准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现场提交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43号旅游文化大厦3楼301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二)评定标准。
1.所采购设备全部需有现货;
2.所采购设备需满足附件参数配置,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产品的证明材料及证书,如不符合要求则视为虚假应标;
3.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三)评审。根据收到的申请材料,我厅将对照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本厅的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比选。
六、公示方式
比选公告在厅门户网站以及相关省内主流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比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七、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附件:设备参数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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