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戏坊”改造项目一期
“华兴戏坊”改造项目一期
“华兴戏坊”改造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锦江区行政审批局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成都市锦江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为衔接锦江剧场整体定位,围绕锦江剧场核心引擎,打造“街区型开放式博物馆”,分别对华兴正街、悦来巷、福兴街、商业场等多处点位进行外立面、地面铺装等的改造。;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970.0 | ||||||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华兴戏坊”改造项目(一期)的招标(包括按规定从新招标和评标)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5.108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10-22 00:00至2024-10-24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10-22 00:00至2024-10-24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合格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请人类似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今,申请人承接至少3个项目预算金额不低于97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二)拟派本项目从业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21年1月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接1个项目预算金额不低于97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招标代理服务业绩,在申请人单位工作满12个月以上; (2)拟派专职技术人员3名,均应具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申请人单位工作满6个月以上。 二、申请人参加比选:(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合格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于比选公告规定的“比选报名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自愿报名,并将报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名称为:“华兴戏坊”改造项目(一期)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电话告知比选人,比选人审核无误后,将于提交报名资料当日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本次比选报名开始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10时00分止,逾期比选人不再提供比选文件,联系电话:028-********。 (二)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并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文件指定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纸质文件递交),未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比选比选资格。 三、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四、本项目比选公告中“招标代理费”为估算金额。若中选,中选人的报价即为签约合同价,实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及支付方式详见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 ||||||
联系人 | 蔡 | 联系电话 | 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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