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经开区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的公告
张家口市经开区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的公告
为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张家口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张经管办发〔202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房源情况,现将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及租金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分布在滨河小区17套(地址在经开区姚家房镇陈家房村南环外南侧),租金价格为4.5元/平米/月;奥林星城五期24套(地址在经开区茶榆路6号),租金价格为11.7元/平米/月。二者户型面积均为50平方米左右,房屋为简装交付,满足基本入住条件。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在经开区具有稳定工作的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不限户籍,不设收入门槛。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已享受公(廉)租房保障的家庭不得申请保租房。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在主城区(含桥东、桥西、经开)无住房;
3、申请人在经开区范围内的单位工作满六个月或在经开区注册公司、企业;
4、申请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承诺同意审核机关核实申报信息,并有担保人或担保单位为其提供担保。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报名(2024年10月22日-10月26日)
本次申请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以图片或PDF扫面件的形式发送至张家口市兴垣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指定邮箱jkajgs@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17时30分。申请资料包括:
1、《张家口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
2、《担保承诺书》,有担保人或担保单位为其提供担保,选填其中一份即可;
3、个人工资银行流水(需到银行打印收入或工资部分,至少体现最近六个月工资)或营业执照(企业注册在经开区,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4、无房证明(自发布公告之后开具的视为有效,与共同居住人均需开具),开具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冀时办”选择不动产登记业务可查询或到张家口市民中心1楼市不动产服务中心查询,不动产联系电话:0313-*******;
5、《保障性租赁住房诚信承诺书》;
6、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房源审核及分配
1、审核资料(2024年10月28-10月30日):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符合保租房申请条件的报名顺序进行电话通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通知。
2、选房原则:一是如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房源总数,选房则采取先报(经工作人员审核符合保租房申请条件的报名者)先选的原则进行选房;二是如符合条件人数多于房源总数,则按照抽签选房的方式进行选房,抽签顺序、时间、地点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最终以缴费完成、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3、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经开区凤凰城二期27号楼1215室,联系电话:0313-*******。
四、签订租赁合同
保租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租赁合同到期后,入住人员经重新审核仍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续租;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退出并将房屋恢复原样。保租房承租住户要按时足额缴纳住房租金以及发生的水费、电费、采暖费、物业费等费用。保租房住户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一次性缴纳押金1000元,押金用于支付因住户违约产生的费用,具体数额和违约责任依合同约定为准;住户退出保租房时,退还剩余押金(未产生违约费用则全额退还)。
五、管理规定
1、承租期间,承租人已不在经开区工作或在张家口市区取得其他住房的,取消承租资格,清退处理;
2、承租人以隐瞒、虚报、伪造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取消承租资格,清退处理。
3、承租期间,承租人不得闲置、转租、转借、损毁、破坏、擅自调换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不得从事赌博、吸毒、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清退处理。
4、承租期间,承租人在未经允许情况下擅自装修形成的添附物无偿归运营管理公司所有,不给予承租人补偿。
六、监督管理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租房分配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
1、对弄虚作假骗取保租房的个人,由张家口市兴垣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取消其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收回已分配的保障住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申请人因违反管理规定而被取消保障资格的,应在接到退出通知书后30日内退出保障性住房,暂时无法腾退房屋的,则给予3个月的搬迁过渡期,过渡期按市场租金标准收取租金。拒不退出的,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七、温馨提示:谨防保障性住房租赁诈骗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为解决我市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符合条件,即可到张家口市兴垣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免费申请,有住房保障需求的个人或家庭,一定要通过合法渠道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保障部门不允许任何中介或代理机构代办申请业务,千万不要听信“交钱就能办保障房”,以免给自己及家庭财产造成损失。
八、其他事项
区住建局负责本次监督管理工作,出租单位负责政策解释、资格审核、申请受理报名、看房接待、入住办理工作。本公告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过程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区住建局监督咨询电话:0313-*******
出租单位监督咨询电话:0313-*******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扫码下载
张家口市兴垣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标签: 保障性租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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