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电缆及改造工程遴选公告

增设电缆及改造工程遴选公告

中华女子学院食堂配电室增设电缆及改造工程遴选公告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华女子学院食堂配电室增设电缆及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中华女子学院院内(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3、招标控制价:******.15元(含税),其中:暂列金*****元(含税)

4、项目内容:中华女子学院食堂配电室新增电缆敷设。电缆头安装,保护管敷设,桥架敷设,配电柜开关拆除更换,配电箱安装,电缆沟开挖回填(项目内容及范围以学校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学校委托的竣工结算审计机构的审定金额为准)

5、计划工期:15天

6、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

7、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达标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遴选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并具有以下特定条件的:

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2、本项目拒绝具有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同时参加遴选。

3、供应商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在北京以外的供应商须具有《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4、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受聘于供应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遴选方式和要求

遴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地在北京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一览表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须按附件2、3填写);

4、供应商具有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明复印件;

5、本工程质量保修承诺函(格式须按附件4填写);

6、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料:

(1)供应商与拟派驻的项目经理签订的处于合同存续期间的聘用合同;

(2)供应商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

(3) 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资料(含简历、担任项目经理从业经历证明、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 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7、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针对本项目工程特点、施工重难点的阐述及详细的施工技术方案;

(2)拟派驻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各专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详细资料(含简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

(3)针对本项目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成本)、施工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的措施;

(4)针对本项目的紧急预案;

(5)为更好地完成本项目,供应商按照自身的实际经验,对本项目提出的良好建议;

8、2021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承担的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近3年内能够反映工程类别的合同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竣工验收单原件扫描件可认定为有效证明文件)。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元,超过招标控制价或不符合本公告所列“二、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及未按要求提供本公告所列“三、遴选方式和要求”中所规定的1-6项内容或未密封及装订的遴选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遴选文件未办理书面登记手续,或送达时间晚于截止时间,或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邮寄等方式递交的遴选文件恕不接受。遴选文件正副本共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须胶装成册,密封完整,封套写清“【项目名称】遴选文件”及公司名称、联系人等信息并加贴封条,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接收遴选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5日14时30分-15时(北京时间)。

接收遴选文件地点:中华女子学院南门。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完成,承包人提供正规等额发票后15日内,发包人一性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预付款不再扣回,冲抵工程进度款使用;

2、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45%;

3、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75%时停止支付;待发包人确定的工程审计机构审计结束并出具审计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承包人以转账、支票的形式向发包人缴纳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发包人收到质量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100%。该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2年后,由发包人退还承包人,此笔费用不计利息;

4、竣工结算审计后,如审减额超过报审总额的10%或承包人报送的变更洽商费用(经审核并调整后费用)超出最终审定额金额的5%,超出部分所对应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支票或者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发包人。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东路1号 邮政编码:******

六、其它内容详附件:

附件1:中华女子学院食堂配电室增设电缆及改造工程采购需求

附件2:报价一览表

附件3:工程量清单

附件4:工程质量保修承诺函

报价须包括所有相关费用,发票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标签: 改造工程 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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