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询比单采购公告

LNG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询比单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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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LNG 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编制评审
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LNG 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编制评审服务项目,资金自
筹。采购人为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备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LNG 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编制评审服务
项目
2.2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052068
2.3 服务内容:编制公司所属信阳光山槐店服务区东、西加气站,南阳镇平遮山
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包括:信阳光山槐店东、西加气站,南阳镇
平遮山加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评审服务)。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日历日内完成。
2.6 服务地点:信阳市光山县大广高速槐店服务区东、西区;南阳市镇平县遮山
镇 312 国道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
标准,符合本项目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的评审要求,完成专家评
审。
2.8 其他要求:成交人与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相关加气站签订合同并进行发
票结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资质要求: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业绩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至少 1
项类似项目合同业绩。
注: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及该合同价款结算过程中开具发票的
扫描件或复印件(发票提供部分或任意一张即可,不需全部提供),须清晰可查。
3.4 信誉要求:
3.4.1 近五年(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没有处
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承担的项
目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 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
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
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4.3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4.4 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
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
【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 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
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
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 3.4.2 条
款至 3.4.4 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
期)。
(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
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
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
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提
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化询比(单)
采购。
4.2 有意参加询比并符合条件的响应人,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平台进行电子注
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手续后(详见中原招采网
www.zybtp.com→办事指南→移动证书办理流程),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4.3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 3 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 2024 年*月*日至
2024 年*月*日 17: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
电子报名。
4.4 报名方式:
4.4.1 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响应人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
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时注意选
择要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
系人,点击“确认报名”后,报名成功。
4.4.2 登录系统报名:响应人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
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
4.4.3 报名通过的响应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4.5 询比文件售价:不收取。
5.报价方法及截至时间
5.1 报价方法: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清单进行网上报价。
5.2 报名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1 日 17:30 时(北京时间)。
5.3 询比时间(报价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
5.4 报价:请报名成功的各响应人 2024 年 10 月 22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前
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响应人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5.5 响应保证金:不收取。
6.报价要求及询比规则:
6.1 报价为含税的全费用综合报价。若报价响应单位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预算,
导致采购人无法支付的,采购人有权确定本次采购无效,采购人将择期另行安排
采购。
6.2 各响应人应按照中原招采网系统内询比单格式报价。
6.3 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固定价格,成交方式按含税总价成交。供应
商报价的同时即对采购人所列出全部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等做出完全响应的承
诺;
6.4 供应商递交的报价以人民币元为最小报价单位;
6.5 报价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6.6 供应商因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7 报价应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
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7.响应人要求
7.1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集团公司内部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
体)的;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税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2 响应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行为之一: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采购定价过程中扰乱定价程序,和其他供应商违规串标的;
(4)违反廉洁承诺的;
(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人的;
(6)不履行报价承诺的、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不履行合同的;
(8)其他不良行为的。
8.付款方式: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结算付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原招采网》发布。
10.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技术要求及甲方要求。
11.附件
附件 1:《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12.需提交资料:响应人需在报名/报价时上传本公告 3.1 法人资格、3.2 资质要
求、3.3 业绩要求、3.4.1 自行承诺、3.4.2 自行承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廉洁承诺书的扫描件(请各响应人务必上传本条所规定的材
料)。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 41 号投资大厦 15 层
联系人:吴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19069675388、19069675377
监督机构: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5750167590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15 日

标签: 安全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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