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应急管理局购置消防救援装备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海兴县应急管理局购置消防救援装备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海兴县应急管理局购置消防救援装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沧州市全流程 ”,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 文件的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等内容。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000*****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0-22至2024-10-28, 9:00-12:00-12:0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11 09:00(北京时间)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海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电话:0317-*******; 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7-*******;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公告仅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 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 书(CA),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后,选择“沧州市(全流程),进行 交易文件下载操作。 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本项目实行“双盲 ”政策,一是“盲抽 ”; 二是分散“盲评 ”,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 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 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 部分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不按“暗标盲评 ”要求编制的,认定为投标无效。 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 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 及冀财采〔2020〕5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http://w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 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5、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 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03]857 号文标准由中标(成 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服务费。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标签: 购置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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