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庙尔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昌吉庙尔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昌吉庙尔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HYBH-2024-CJS-00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庙尔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州财政拨款:55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火区分为 3 处子火区,总面积 143970 平方米,最大燃烧深度 152.7 米,最低
标高+1463.12 米。本次设计采用剥离、钻探、注水、注浆及覆盖的综合灭火方法,火区剥
离工程 3336900 立方米,钻探工程 19812 米,注水工程 353238 立方米,注浆工程 791173 立
方米,覆盖工程 883000 立方米,无工程残煤。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庙尔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庙尔沟煤田火区灭火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
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
(4)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10 月至今)1 项类似业绩,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
委托审计通知书或委托审计协议书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规定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报名成功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 13 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南公园西路锦江之星酒店 13 楼
七、其他
报名时需携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2、项目负责人证书及
相关职称;3、投标人近 3 年(2021 年 10 月至今)1 项类似业绩,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或中
标通知书(或委托审计通知书或委托审计协议书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具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
名单》、“中国政府招标网(www.ccgp.gov.cn)”《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三个截图);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两
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费: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保证金为:9000.00 元(玖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4 年 10 月 21 日(10 点 00 分)-2024 年 10 月 31 日(16 点 00
分)(可以采用电汇、保函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以采用电汇、网银转账或电子保函的方式,
由潜在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鸿源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名称:新疆鸿源博汇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北京南路支行,开户账号:
3004801409200194163、开户行行号:102885080148。)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
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
投标项目标段名称,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保证金汇款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181961655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鸿源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
联 系 人: 顾女士
电 话: 1809596999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跟踪审 灭火 煤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新疆鸿源博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