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购置项目竞价公告

窗帘购置项目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拜城县人民医院窗帘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620*****19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丁兆平 150*****955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21 23:09 - 2024-10-24 20:00

采购单位:拜城县人民医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窗帘及配件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窗帘及配件; 采购人需求描述:窗帘40套,隔帘30套。报价按照模板报价,平台单价不作为依据。;

次要参数要求: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70套 *****.00 -

买家留言:-

附件: 采购需求.doc
货物类项目报价单.xlsx1.xlsx
参数.doc

响应附件要求:1.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3.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等);
4.售后服务方案;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根据模版上报价清单;
7.以上上传资料必须按照一个PDF的格式上传且每一项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符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拜城县 拜城镇 拜城县胜利路15号

送货备注: 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完成供货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1 1、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在处罚整改期限内的单位不能参加此次报价; 2、供货商签订合同后需30分钟响应,5天内备货完毕,15天内完成供货; 3、投标方供货产品需有质量保证,提供的材料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否则由投标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投标方提供的劣质产品、是组装拼凑产品,由投标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投标方须对投标的所有货物进行售后服务,如不响应、不准时、不到位的,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一切由投标方承担。所有产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5、投标方交付的货物品种、数量、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由投标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还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安装相关费用包含在项目报价内。 6、投标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自行承担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7、投标方在运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由投标方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8、投标人如盲目报价,中标后无法满足我单位要求,无法按时完成,视为扰乱我单位工作秩序和政采云公平采购环境,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将恶意竞标供应商上报拜城县财政局处理。 9、该项目不允许外包、转包、联合体投标。 10、具有稳定的本项目所需要的技术团队力量。 11、本项目报价不以最低价中标,报价参考采购内容,要求合理为主。 12、本项目质保期1年,一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免费维修更换。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窗帘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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