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机械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仓储机械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YZYZC[2016]第(40)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姚安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委托,对姚安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仓储机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备案编号:YZYZC[2016]第(40)号 )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承担本项目的供货,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实力、专业技术力量的供货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报价。
二、谈判内容:650-Ⅰ型输送机80米;Ⅱ型谷物风送机1台;抛粮头2个;(10+8)转向配重输送机1台;8000型卸粮机2台。
三、资金状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四、采购规模:约40万元
五、交货地点:姚安县新屯粮库
六、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代理商。
(3)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竞标。
(4)具有粮食仓储设备或粮油机械加工设备研发制造等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5)所投产品须通过产品合格检验,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发售
1.报名、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供应商于2016年10月17 日至2016年 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并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此项不需提供)、(3)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5)税务登记证(原件);(6)竞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7)三证合一的按实际情况处理;(8)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
八、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5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姚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姚安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莉艳
电 话:137*****302
采购代理机构: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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