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二标段: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3】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石家庄城区南部防洪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栾城区; 3、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河槽工程:河槽拓宽、防护;对沿线跨河阻水农桥进行拆除重建;防洪堤工程:对五支渠口下游至京广铁路桥河段左岸堤防进行提升改造;铁路防护工程:对工程下穿铁路处的桥墩、承台进行防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利设计部分的投标人); (2)联合体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内容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5)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2 00:00至2024-11-12 09:29(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12 09:30,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官方网站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无。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电 话:0311-********,联系人:王号,电子邮件:antaizhaobiao003@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水利局 电话:0311-******** 电子邮箱:jihua414@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付费主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各投标人,收费标准:0元。 12.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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