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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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TZB-2024-07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高中部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002)第二标段:初中部餐厅委托经
营管理服务; (003)第三标段:小学部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004)第四标段:幼儿部餐
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一标段:高中部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
2.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
务纠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供应商对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2.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
格条件承诺函;
2.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
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2.6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002 第二标段:初中部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
2.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
务纠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供应商对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2.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
格条件承诺函;
2.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
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2.6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003 第三标段:小学部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
2.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
务纠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供应商对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2.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
格条件承诺函;
2.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
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2.6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004 第四标段:幼儿部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
2.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
务纠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供应商对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2.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
格条件承诺函;
2.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
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2.6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的委托,就南阳市第十一完全
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
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TZB-2024-072
2、项目名称: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
4.1 服务内容: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4.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3 服务期限:三年,服务期内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结束时,采购人可根据学生服务
评价调查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4.4 服务地点: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
4.5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符合《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行
业质量标准;严格遵从国家食品安全等相关制度及学校餐厅管理制度;
4.6 标段划分:4 个标段
第一标段:高中部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第二标段:初中部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第三标段:小学部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第四标段:幼儿部餐厅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餐饮管理和餐饮服务);
2.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3、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债
务纠纷、无重大违规而被起诉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供应商对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
2.4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
格条件承诺函;
2.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
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 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
2.6 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阳市独山大道与滨河路交叉口向西 50 米路北)。
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1)以上资料准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套留存,携带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2)供应
商满足以上条件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
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售价:5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接收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
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
时发布。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             
地 址:南阳市焦柳线与原西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方式: 18538975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独山大道与滨河路交叉口向西 50 米路北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1753777529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1753777529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阳市高新区教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第十一完全学校
地 址:南阳市焦柳线与原西环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5389758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阳市独山大道与滨河路交叉口向西 50 米路北
联 系 人: 徐女士
电 话: 1753777529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厅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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