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流域沈丘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生态产业融合发展类EOD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淮河流域(沈丘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生态产业融合发展类 EOD 项
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B-2024101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
一、招标条件
本淮河流域(沈丘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生态产业融合发展类 EOD 项目社
会资本方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周
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淮河流域(沈丘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生态产业融合发展类 EOD 项
目社会资本方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淮河流域(沈丘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生态产业融合发展类 EOD 项
目社会资本方招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能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应为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况;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近三年度(2021、2022、2023 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实际年份提供,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
提供);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截图(在高级检索
中选择案由/贪污贿赂/行贿或对单位行贿选项,输入需查询的单位名称或人名后对查询结果
截图)及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日期为
公告发布之日后)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03 分
递交方式:周口市佳利财富中心 5 栋 17 楼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03 分
开标地点:周口市佳利财富中心 5 栋 17 楼会议室
七、其他
淮河流域(沈丘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生态产业融合发展类 EOD 项目社会
资本方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经沈丘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实施单位为 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现就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采购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
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采购编号:JLZB-20241016
二、项目名称:淮河流域(沈丘段)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乡村振兴生态产业融合发展类 EOD
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
三、授权主体:沈丘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单位(采购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
五、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资产规模及内容:淮河流域(沈丘段)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包括:选择 39 个国
控断面上游 5 千米内存在黑臭水体的村庄进行综合整治,建设内容为黑臭水体生态修复,村
庄生活污水治理、管网及一体化设备建设等。
2、产业开发类项目: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天然气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 180 亩,
总建筑面积约 3.6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布料车间 2 栋约 0.4 万平方米,喂料车间 5 栋约 0.35
万平方米,沼渣堆场约 1.91 万平方米,制粒车间约 1.02 万平方米,成品库棚 2 栋约 1.13
万平方米,综合约 0.29 万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压缩机房、消防泵房/水池、循环水泵与空压
机房、灌装棚、维修车间、锅炉房等,完善配套基础设施。
(二)项目地点:沈丘县境内
(三)招标范围:选择确定本项目社会投资人,共同出资依法在项目地组建项目公司,以项
目公司为投资开发主体,开展本项目范围内生态环境治理、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
设施、产业服务设施的投融资、设计、建设、招商、产业导入及运营维护等。
(四)项目合作期:招标人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的合作期限定为 20 年。本项目拟按建设期 2 年
(非因上级政策、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项目延期,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 2 年)进
行实施,运营期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期确定,最长不超过 18 年。
(五)采购需求:采购社会资本方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能是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
应商;
(二)供应商应为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况;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近三年度(2021、2022、2023 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
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按实际年份提供,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
提供);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截图(在高级检索
中选择案由/贪污贿赂/行贿或对单位行贿选项,输入需查询的单位名称或人名后对查询结果
截图)及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屏,查询日期为
公告发布之日后)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周口市佳利财富中心 5 栋 17 楼
3、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500 元
九、发布公告期限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上发布, 招标公
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周口市佳利财富中心 5 栋 17 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周口市佳利财富中心 5 栋 17 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
地址: 沈丘县境内
联 系 人:许豫源
联系电 话:15138365552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佳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欣
电 话:17657656556
地 址:河南省郸城县新城区商务中心区办公楼 505 室
2024 年 10 月 21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
地 址:沈丘县
联 系 人:许豫源
电 话:1513836555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佳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郸城县新城区商务中心区办公楼 505 室
联 系 人: 王欣
电 话: 1765765655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