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唐河县毕店镇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第二小学餐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
次)
(招标编号:HNCY-2024-CS003-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唐河县毕店镇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第二小学餐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0.15 万元,招标人为唐河县毕店
镇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第二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
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餐饮劳务服务公司对学校食堂进行劳务派遣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3)唐河县毕店镇第二小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3 唐河县毕店镇第二小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4)供应商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
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供应商须承诺为拟派项目全体劳务人员办理健康证及团队意外险,同时承诺拟派劳务
派遣劳务人员不得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
告发布日期);
(7)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8)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
意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缴纳凭证或社会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唐河县盛居路东段 15 号院内一楼办公区,(获取文件时需携带资
料: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唐河县盛居路东段 15 号院内一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唐河县盛居路东段 15 号院内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唐河县毕店镇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第二小学餐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唐河县毕店镇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第二小学餐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潜在
供应商应在唐河县盛居路与新华路交叉口兴联塑业一楼办公室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CY-2024-CS003-002
2、项目名称:唐河县毕店镇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第二小学餐饮劳务服务采购项
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7500.00 元
最高限价:1575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3 HNCY-2024-CS003-3-002 唐河县毕店镇第二小学 157500.00 157500.00 是 157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主要采购内容:餐饮劳务服务公司对学校食堂进行劳务派遣服务
5.2、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总预算金额 157500.00 元;
三标段(二次):唐河县毕店镇第二小学,预算金额 157500.00 元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
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 年(根据服务质量,合同一年一签)
6、合同履行期限:字数限制,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4)供应商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
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5)供应商须承诺为拟派项目全体劳务人员办理健康证及团队意外险,同时承诺拟派劳务
派遣劳务人员不得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
告发布日期);
(7)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8)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
意三个月完税证明或缴税凭证和社会缴纳凭证或社会缴费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8:30 至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外)。
2.地点:唐河县盛居路东段 15 号院内一楼办公区
3.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时需携带资料: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1)以上资料准备复印件 2 份,报名时查看报名资料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顺
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500 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4 日 09:30 整。
2、2024 年 11 月 4 日 08:30 时至 09:30 时递交响应文件,提前、逾期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
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唐河县盛居路东段 15 号院内一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1 月 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采用现场开标方式开标,供应商需按时到达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唐河县毕店镇第二小学
地 址:唐河县毕店镇农业路
联系人:成举科
联系方式:0377-68527399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昶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张衡街道两相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向西 50 米路南文化馆家属院 2 单元 4
楼东户
联系人:张明超
联系方式:17527712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明超
联系方式:1752771211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唐河县毕店镇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第二小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河县毕店镇第一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第二小学
地 址:唐河县毕店镇
联 系 人:详见采购公告
电 话:详见采购公告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昶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南阳市张衡街道两相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向西 50 米路南文化馆家属院
2 单元 4 楼东户
联 系 人: 张明超
电 话: 1752771211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