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学期大沥镇家校社协同关爱行动项目二次邀请招标公告
2024年秋季学期大沥镇家校社协同关爱行动项目二次邀请招标公告
本项目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邀请相关投标人参与2024年秋季学期大沥镇家校社协同关爱行动项目(二次)的招投标活动。请收到邀请的投标人在广东裕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2024-2880
项目名称:2024年秋季学期大沥镇家校社协同关爱行动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853,120.00 元
最高限价:¥836,057.6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技术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4年秋季学期大沥镇家校社协同关爱行动项目(二次)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技术要求:
本项目为2024年秋季学期大沥镇家校社协同关爱行动项目(二次)。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秋季学期(2024年10月31日-2025年1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期间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相关证明资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注: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满足“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裕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乐城一路北2号南信广场A栋A座603)
方式:凭邀请函购买。
售价(元):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沥中学科学楼一楼会议室3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到上述地点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确认回复函》,盖章。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https:///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海区大沥镇教育发展中心
地址:大沥镇兴隆街2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裕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乐城一路北2号南信广场A栋A座603
联系方式: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757-********
广东裕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标签: 家校社协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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