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公告“龙眼创作社”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龙眼创作社”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龙眼创作社”拍摄制作服务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
“龙眼创作社”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具体需求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庆路广电文创产业园2栋4楼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项目经办人:张小姐
联系方式:********
资料收集邮箱:*********@qq.com
投诉受理方式
投诉受理人:罗小姐、温小姐
投诉受理电话:********
投诉受理邮箱:LHXCBJDXZ@163.com
标签: 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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