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特许经营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特许经营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特许经营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特许经营咨询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特许经营咨询服务项目。 2.1.2 建设地点: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 2.1.3工程内容: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港澳高速至京昆高速段全长约20.083公里,设置中桥1座,互通式立交4座(含枢纽2座),分离式立交桥4座,天桥2座,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2处,与荣乌高速公路新线京台高速至京港澳高速段扩容共用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设肖村连接线1条,二级公路标准,长4.5km。 2.1.4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止。 2.1.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 2.1.6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2 09:00 至 2024-10-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1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刘文超 电话:031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2-******* 电子邮箱:gsglzb@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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