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园(文成广场)建设工程PPP招标公告

文化产业园(文成广场)建设工程PPP招标公告

文章基本信息
采购类别:竞争性磋商招标编号:
采购人: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预算:(万元)111195.42


榆中县文化产业园(文成广场)建设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榆中县文化产业园(文成广场)建设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已获榆中县人民政府常务会会议通过,同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榆中县人民政府授权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供应商(即社会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9月19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即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项目编号为: AY-2016-DL081

1.2、项目名称: 榆中县文化产业园(文成广场)建设工程PPP项目

1.3、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榆中县文化产业园(文成广场)建设项目包括(1)文化休闲广场、(2)文庙、文昌阁、国学书画院及(3)仿古文化商业街,全部占地总面积161720平方米(红线范围内,合242.6亩),其中文化休闲广场占地71500平方米、文庙国学书画院占地41650平方米、仿古商业街占地49170平方米。

本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其中仿古文化商业建筑建筑面积55000平方米,文庙和文昌阁建筑面积4750平方米,国学书画院建筑面积2350平方米,其它景观文化建筑2900平方米平方米,广场、道路铺装面积96200平方米,水体面积8200平方米,绿化面积465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130000平方米。

1.4 投资估算总额:约111195.42万元(含建设期利息),其中社会资本投入总额为105889.94万元。

1.5 建设工期:24个月

1.6 项目实施机构:榆中县人民政府授权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1.7项目采购人:榆中县人民政府授权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作为本项目采购人。

1.8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榆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9 建设方式:本项目采用PPP方式投资、建设、运营,即社会资本通过与榆中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本项目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完成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在项目公司组建之前,由社会资本与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先签订《PPP项目合同》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待项目公司组建之后,由项目公司与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签订《PPP项目合同》补充合同,由项目公司承接社会资本在项目建设、运营、移交阶段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1.10 竞争性磋商范围:社会资本应提供本项目的融资、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特许经营期内的运营维护服务。

1.11回报方式: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

1.12本项目特许经营期2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特许期满后将本项目资产、设施无偿移交给榆中县政府或其指定单位,并保证本项目没有任何负债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二、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已通过资格预审;

2.2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3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及市政道路设计乙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应合计具备该条件。

2.4业绩经验

申请人必须具备单个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PPP项目业绩或10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具备该条件;业绩要求年份:(近五年指2011年至2016年)

2.5财务实力

(1)申请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7000万元,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良好的企业声誉;

(2)申请人的可用授信额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批复文件为准。

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具备以上条件。

2.6其他条件

(1)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2)所有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对应的资质原件(如营业执照等)均需在磋商评审时一并提交以备核查。

(3)近5年内无任何直接由于其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承诺函(近五年指2011年至2016年)。

2.7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组成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3家),均为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人以承担投融资任务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其他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公告及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8日至2016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9:30 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2、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即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兴隆路报名室)获取,

3、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参与磋商确认函》并按要求领取磋商文件是一并送到六楼报名室。提交《参与磋商确认函》的时间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及开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即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兴隆路229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1月1日15时00分】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即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兴隆路229号)

五、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项目采购人: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榆中县三电管理处办公楼

联系人:张荣霞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联创广场B座806室

联系人:何茹波 张亚平

联系方式:138*****558 189*****591 ****-*******

邮箱:gansuanyu@163.com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文成广场附件.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广场 文化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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