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汇石油储运舟山有限公司外钓岛舟山能源基地HAZOP分析第一次征集公告
光汇石油储运舟山有限公司外钓岛舟山能源基地HAZOP分析第一次征集公告
征集单位:光汇石油储运(舟山)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NF01-2024-XM03-FGCFW-013 |
项目名称 | 光汇石油储运(舟山)有限公司外钓岛舟山能源基地HAZOP分析 | ||
项目编号 | NF01-2024-XM03-FGCFW-013 | ||
征集开始时间 | 2024-10-22 09:30 | 征集结束时间 | 2024-10-29 09:30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11 | ||
采购单位 | 光汇石油储运(舟山)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林超 |
联系电话 | 157*****499 | 电子邮箱 | |
应征项目需求 |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应用指南》、《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分析)应用导则》、《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质量控制与审查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外钓岛储运基地进行HAZOP分析,根据结果提出措施建议,出具HAZOP 分析报告。 | ||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2、应征人为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应征人自2020年以来至少1项石油化工或石化储运装置HAZOP分析服务业绩。 4、应征人拟任本项目分析评估主席(组长)要求:具备HAZOP主席(组长)资格(提供化学品安全协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在应征人单位任全职(提供至少3个月在岗社保证明);具有石油或化工行业HAZOP分析经验,组织过石油化工或石化储运装置HAZOP分析工作,并担任主席/组长(提供项目签到表或HAZOP分析过程相关文件的签字页证明或HAZOP分析报告中证明担任主席/组长的正文页面)。 5、应征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名单。 | ||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 应征人须提交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应征人营业执照。 (2)自2020年以来至少1项石油化工或石化储运装置HAZOP分析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应征人拟任本项目分析评估主席(组长)资格证明:提供化学品安全协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至少3个月在岗社保证明);石油或化工行业HAZOP分析经验履历表;组织过石油化工或石化储运装置HAZOP分析工作,并担任主席/组长(提供项目签到表或HAZOP分析过程相关文件的签字页证明或HAZOP分析报告中证明担任主席/组长的正文页面)。 (4)信用中国截图。 (5)光汇石油储运(舟山)有限公司外钓岛舟山能源基地HAZOP分析项目报价单(按附件1格式)。 | ||
报价要求 | 1、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实施项目所需的报告编制费、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报告印刷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2、本次报价需包括检测项目所需的技术服务、第三方安全测评费用、专用工具、保险、税金、规费、利润、所有一切风险等费用。 | ||
特别声明 |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 ||
备注 | | ||
项目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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