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站渔政执法艇招标公告
水产站渔政执法艇招标公告
淮安市淮阴区水产站渔政执法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通知书
HYQZFCG-询采-********5
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淮安市淮阴区水产站的委托,对该单位渔政执法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报价须知(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
一、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中须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承诺函;(见附件四)
(4)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附件三)
(5)响应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响应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证明(以响应供应商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二、询价公告发布及询价文件获取:
1、询价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和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发布,询价通知书由响应供应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版块免费下载。
咨询人:刘先生 电话: 138*****228
2、本次采购活动如果涉及产品专利由供应商负责,产生相关纠纷与采购人无关。
本次采购活动所涉及产品必须全部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货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若发生检测,则费用由供货方承担)。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售后及质保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一年;
(2)供应商和厂家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
?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供应商和厂家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厂家应在48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服务。
4、本次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12万元整。
5、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渔政执法艇1艘。
1)技术参数
艇 长
≥6.35m
航 区
内河A级
艇 宽
≥2.10M
乘 员
6座
型 深
≥0.90M
配 机
YAMAHAL四冲程115马力
总 高
航 速
45公里/小时
2)配置表
1
玻璃钢艇体
结构强度符合中国船级社《沿海小船建造规范》(2005年)设计要求
2
铝合金窗
配钢化玻璃,后开门
3
档风玻璃
安全钢化玻璃
4
栏杆扶手
不锈钢
5
内部装饰
顶部木质材料,舱内地板上铺设阻燃塑胶地板
6
包尖
不锈钢
7
音响
功放机(含USP接口含话筒、外接船用高音喇叭)
8
护舷
黑色橡胶护舷加不锈钢包条
9
航行设备
按船检规范装齐灯号、声号
10
消防救生
按船舶建造及检验规范配置救生及消防设备
11
其它设施
雨刮器、舱底水泵、舱内照明灯
12
启动电瓶
DC12V蓄电池1组
13
探照灯
手控探照灯
14
燃油箱
50升不锈钢油箱
15
客舱座椅
大巴车用座椅
16
警灯
长排三色警灯
17
发动机
YAMAHAL四冲程115马力
6、付款方式:
按照采购人要求送到现场送货完毕,收到货物10日内组织验收,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每次付款前买方都将组织质量检查,如产品质量或售后服务有问题且未得到及时处理,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7、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供货地点
淮安市淮阴区水产站指定地点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下午14 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205室。
3、响应文件接收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3*****801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1、报价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报价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3、推荐成交候选人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无效响应报价处理:
①未按询价文件中规定形式提交询价保证金;
②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③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
④不同询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⑤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⑥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⑦响应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①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②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处理
1.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情况,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其招标文件经评委会认定没有歧视限制条款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批准,未经批准按废标处理,经批准按以下原则处理:
1.1.1 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继续实施采购。
1.1.2改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原投标文件变更为谈判文件,原招标文件中公布的评标办法不变,具体采购程序如下:
(1)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2)谈判小组审阅谈判文件。
(3)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4)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并提交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谈判供应商,其谈判文件视为无效。
(6)最终报价将作为计算价格分的依据。
1.1.3改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评委会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谈判采购。
1.2 监管部门没有批准采购方式变更的,本次招标项目作废标处理,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3)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候选人。当报价相同时,由供应商随机抽签方式确定出先后排名,并编写评审报告。
六、询价报价表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等)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报价时间前一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逾期递交对询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收理)。
2、供应商对询价采购报价表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七、报价保证金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贰仟元整汇入淮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淮阴分中心指定帐户并到中心307室换据。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淮安市城北支行
缴纳时须注明招标编号(HYQZFCG-询采-********5)及用途(询价保证金),以便换取收据。
2、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在其货物交付使用、同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具其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八、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货物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含税费、船检证书办理费用以及运送到采购方交货的运费、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3、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4、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通知书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都必须填写完整),并按格式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且响应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须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否则不予接收。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九、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的内容全部进行报价,完全符合设备清单中所说明的技术要求,只响应其中部分内容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其报价将被拒绝。
2、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询价通知书中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
3、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响应询价通知书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对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4、所有报价货物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5、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采购方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采购方有权追究该成交供应商给采购方带来损失的责任。
6、各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有效,如因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实而造成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有虚假应标行为经查实的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其无效标。
7、合同总价包括全部货物含税费、船检证书办理费用以及运送到采购方交货的运费、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8、知识产权保护
8.1成交供应商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8.2采购人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3采购人委托成交供应商开发的产品,采购人享有知识产权,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监管部门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响应供应商慎重考虑(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查,以确定其合格供货人资格)。
十、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计1800元,除此之外成交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费用。
特别提醒: 各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和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阴区板块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响应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询价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淮安市淮阴区水产站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水产站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9*****306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德基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316室
咨 询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8*****228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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