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湖北桂春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的公告
关于选任湖北桂春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的公告
蕲春县人民法院关于选任湖北桂春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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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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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24)鄂1126破申6号湖北桂春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该案需在管理人名册中选任破产管理人。为便于案件的顺利推进,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加摇号的方式公开选任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湖北桂春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湖北桂春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和销售,广告设计制作,园林绿化等业务的公司,成立于2013年04月25日,公司坐落在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蕲阳北路91号;企业信用代码/税号为914*****066******F,法人:马炎根,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在蕲春县漕河镇六房垸村开发六方小镇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因湖北桂春置业有限公司资金短缺,目前处于停滞状态。现查明,湖北桂春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有120件未执行案件,待执行金额为4807万元(该数据系判决的金额,逾期还款利息、违约金尚未计算)。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需为2023年度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入册的破产管理人。 2、申报机构与湖北桂春置业有限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管理人的候选对象: ①在全省范围内履职管理人的破产案件、强制清算案件达三件未结的; ②近三年内受聘破产企业或强制清算企业的债权人或债务人代理人达三次的; ③近三年内受聘破产企业或强制清算企业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委托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服务达三次; ④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等。 4、申报机构在涉案地有长期固定办公地点和联系人,如出现群体性信访事件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助作好稳控工作。 5、在其它破产清算案件中担管理人,履职评价高的适当加分。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申报书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破产团队组成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强制清算工作的经验和工作业绩(A.有关数据以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B.应明确是独立履职还是协助参与,是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C、是否办理过执行转破产案件); 3.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4.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该成员的主要业绩; 5.获选后的工作思路,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预案等(信封密封); 6.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信封密封)。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下午17时30分,有意成为管理人的单位应向蕲春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司法鉴定办公室报名并提交书面材料,(不接受邮寄报名)。(联系人:董辉,电话:0713-*******)。 五、其它事项 1.申报机构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需要密封的部分用信封密封); 2.本院将由评选委员会评审选出3家候选管理人(报名超过3家),确定后的候选管理人请指派人员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根据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本院参加摇号,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号的管理人机构,视为放弃参加本案破产管理人选任。届时经摇号选择出一家机构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再从剩余的机构中摇号选择出两家机构为本案备选(第一、第二)破产管理人。 3.评选委员会评审选出3家候选管理人,如若发现不符合条件,依次递补后一名参加选任。 2024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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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破产清算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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