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第二小学等四所学校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汾西县第二小学等四所学校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汾西县教育科技局汾西县第二小学等四所学校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汾西县教育科技局委托,就汾西县第二小学等四所学校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汾西县第二小学等四所学校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HCJS-028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3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第二小学
第二小学教学楼的屋面防水层、找平层、保温找坡层进行维修等。
第二包:和平小学
原有建筑物室内外机屋顶维修,原有楼梯的拆除重做,室外水电暖的改造、钢架构餐厅等。
第三包:僧念中学、邢家要学校
僧念中学屋面防水工程,邢家要学校厕所施工工程。
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投标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工期:90天
4、规划地点:汾西县。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满足招标人特殊要求而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⑴.第一包、第三包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质证书主营或增项施工范围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施工经验且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⑵第二包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资质证书主营或增项施工范围须具备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施工经验且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必须是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9、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10、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与身份证原件;
11、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3日-2016年11月19日
(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全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临汾解放西路支行
行号:********0094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多功能开标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汾西县教育科技局
联系地址:汾西县教育路
邮编:041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533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汾尧都区解放西路柏松大厦705室
邮编:041000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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