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登镇登城南路91号北四间商铺租赁交易公告文件
新登镇登城南路91号北四间商铺租赁交易公告文件
新登镇登城南路91号北四间商铺租赁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FYCQ********-0001 | ||
交易项目名称 | 新登镇登城南路91号北四间商铺租赁 | ||
产权所有人 | 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双溪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交易类型 | 营业房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0/22 10:24: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10/29 11:00:00 |
租赁年限 | 5.0 年 | 出让数量 | 175.00 平方米 |
起拍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0/29 12:00:00 - 2024/10/29 12:20:00(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一、新登镇登城南路91号北四间营业房整体招租,面积约175平方米,经营用途为服装鞋帽、五金家电、眼镜店等无污染无噪音的行业,不得开设餐饮业,报名前需先联系产权人以明确拟经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二、交易时间:5年。三、交易起始价******元/年,加价幅度1500元,交易保证金*****元。付款方式为先付后用原则,每年一交,具体以合同为准。四、合同签订时间:竞得人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0日内支付相关费用,并与产权所属人签订《合同》,逾期将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五、其他说明:1、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元,装修装潢需要相关部门审批及产权人同意,合同到期后标的恢复原状,装修等费用不予补偿;2、不得转租,否则产权人有权利收回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3、店铺或房屋租用后污染噪音需达相关标准,不能开展不符合法律政策的经营活动,承租人拟经营项目如消防、环保、交检、城管等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政策不予审批,导致不能与产权人签订合同的,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产权人所有。4、该标的物适用于环境无污染的行业经营。租赁期内遇政策变动和政府征用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5、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提供的《租赁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浙江省 - 杭州市 - 富阳区 - 新登镇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双溪股份经济合作社 | |
出让方联系人 | 沈鸿翔 |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黄春龙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新登镇小额办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保证金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和微信小程序(招必得产权竞价)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请前往【招必得>工具下载>文件下载】模块下载《富阳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 |
标签: 商铺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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