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遴选南粤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承接机构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遴选南粤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承接机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3号),根据《广州市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方案》(穗人社发〔2019〕28号)和《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番人社〔2020〕3号)的要求,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对高水平家政服务迫切需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形成“社区政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养老院+居家养老”的社区家政养老服务新业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建设和运营石碁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充分发挥家政企业市场化运作的积极性。现就石碁镇南粤(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承接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遴选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有序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取承接机构建设运营石碁镇南粤(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

  二、遴选单位

  石碁镇人民政府

  三、承接机构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承接机构必须是“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http://www.********.org.cn/)注册单位;

  2.登记在册上岗的家政服务员30人以上,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达100%,服务种类多样,能基本满足附近区域居民的家政服务需求;

  3.登记经营范围中有家庭服务或养老服务情况,曾获得市级或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技能评比奖项情况或其他优势情况。

  4.承接机构有关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服务要求

  1.按要求将日常业务订单和服务合同以及家政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健康体检、培训经历、技能证书等信息录入“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自觉接受政府部门及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的监督管理。

  2.按照合同等约定履行提供家政服务(含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按照《广州市居家养老服务办法》(穗府办规〔2016〕16号)有关规定执行,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等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服务机构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张贴公布。

  4.持续推进基层服务站建设,增强服务供给能力,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专业化家政服务。充分整合和链接各类社会资源,积极与本镇政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站、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工站(家综)等区域内服务机构建立双向合作转介服务关系,超出服务提供方的专业或能力的,应将其转介到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并开展跟进服务。服务机构转介服务项目数量一般不得超过采购服务清单内项目的30%。

  5.需指派常驻人员2 人或以上(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通过基层服务站提供服务的家政服务员持证(家政“安心服务证”)上岗率100%以上,服务种类多样,能基本满足附近区域居民的需求。其中:提供母婴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育婴员、保育员、妇婴护理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护理人员应具有护理、康复治疗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提供医疗保健类服务的,应配备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服务人员一般应具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等职业资格或培训经历。

  6.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服务规范、收费标准、投诉流程等公开上墙。

  7.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制定家政服务员守则,明确岗位职责,建立体检、奖惩等制度。每个家政服务员必须参加家政服务意外伤害、职业责任类保险。为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人身安全保障。

  8.客户回访率100%,客户对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客户投诉必须有回应、有记录;出现责任事故,管理人员必须到现场处置。

  9.积极组织对家政服务员的技能培训,岗前培训率达100%,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回炉”培训1次;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负责人、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机构开展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和回炉培训,可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

  10.按照本镇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招聘至少1名本镇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就业困难人员。

  11.指导村(社区)二级分站做好分站日常运营和管理以及各项家政服务、对接、转介。

  12.熟悉本镇居民群众需求情况,有一定群众基础,未来工作思路清晰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

  13.其他:配合本镇做好上级交办、转办的南粤(羊城)家政项目的有关工作(含免费公益性家政服务项目或技能提升培训等)。

  四、服务协议期及相关说明

  服务协议期为2年。按要求每年开展服务评估,连续两年评估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撤销继续承接项目的评选资格。

  承接机构需指派专人驻南粤(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开展服务,在协议期内业务经营自负盈亏。

  五、报名资料

  参选人应根据上述遴选内容,按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完整的遴选文件:

  1.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简介、工作团队、承接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的资质、获奖资料及优势等);

  3.项目实施方案;

  4.参选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说明资料。

  备注:遴选文件按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不可拆卸,装入文件袋中密封报送,在文件袋正面注明单位名称,封口处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六、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2日-10月30日

  (二)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17:30时止。

  (三)地点:石碁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公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碁龙西路67号)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小姐,020-********

  石碁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 月 22日



标签: 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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