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乌当区农村饮水提升改造工程五标段地材下坝镇、高新路街道单独采购询比公告

贵阳市乌当区农村饮水提升改造工程五标段地材下坝镇、高新路街道单独采购询比公告

本采购项目贵阳市乌当区农村饮水提升改造工程五标段地材(下坝镇、高新路街道)单独采购,采购人为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由采购人承建,现对该项目所需物资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贵阳市乌当区农村饮水提升改造工程五标段地材(下坝镇、高新路街道)单独采购;

2.送货地点:贵阳市乌当区;

3.采购的主要材料有:中粗砂、商品混凝土、级配碎石(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4.最高采购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不含税),且单项价格不超过《采购清单及最高限价一览表》中该项不含税单价;

二、付款条件:

1.甲方财务部门确认月结算金额且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关单据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月结算金额的80%;收到现场取样材料检测合格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月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期1年,质保期时间以最后一批材料检测合格之日起算。

若甲方出现延期付款时,乙方同意给予2个月的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停止供货等情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承诺格式如附件1):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202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涉入重大影响的诉讼;

5、接受其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汇票、反向保理等)作为付款方式;

6、不存在与本项目劳务施工班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四、质量标准要求:

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砂石符合GB/T *****-2022《建设用卵石、碎石》,1346-201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商品混凝土符合《GB *****-2011》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T 8077-2023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五、响应文件获取(自行下载):

详见附件1、附件2。

六、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文件:

1.采购报价。

2.营业执照扫描件;

3.承诺函、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说明函;

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电话。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1.报价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上午11:00时;

2.递交地点: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84号1号楼6楼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644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合同管理部

2、联系人:安工

3、电话:0851-********

贵州水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1:

承诺函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2021年-202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涉入重大影响的诉讼;

5、接受其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汇票、反向保理等)作为付款方式;

6、不存在与本项目劳务施工班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说明函

我司作为增值税合法纳税人,对我司及本项目情况声明如下:

(1)我司为 (请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增值税小额纳税人”);

(2)我司承诺向贵方开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所有发票均为: (请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国税代开)”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3)我司承诺向贵方开具的关于本项目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为 %.

我司承诺上述声明均为事实,并将遵照上述严格履约。若我方无法按照上述声明履约(包括并不限于因我方纳税资格变更、填写错误等因素),导致采购人无法进行增值税足额抵扣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我司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农村饮水改造提升工程五标段地材(下坝镇、高新路街道)工程量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工程量

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金额(元)

备注

1

中粗砂

m3

600

70

管网工程

2

商品混凝土

C25

m3

500

250

管网工程

3

级配碎石

m3

500

65

管网工程

合计

注:1.清单中数量为暂估量、实际数量以实际供应为准; 2.以上单价含材料费、运输费、装车费、卸车费等费用(运距及运输车辆综合考虑,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3、以上单价不含融资贴息费用;
4、以上单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中不作调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农村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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