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电动车招标公告

四轮电动车招标公告

内蒙古恒正集团场(厂)内四轮电动车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场(厂)内电动车,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恒正集团场(厂)内四轮电动车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NMYZ-2016-CG1001

2、采购内容

内蒙古恒正集团所属16家子公司共招标场(厂)内四轮电动车149台,拟将招标的149台电动车分二包招标。

3、分包情况

第一包:东部地区7个子公司,66辆车;其中:4座电动巡逻车49台、11座电动巡逻车10台、2座平板电动货车7台。

第二包:西部地区9个子公司,83辆车;其中:4座电动巡逻车68台、11座电动巡逻车6台、2座平板电动货车9台。

3、交货时间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将货物运到使用单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9、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0、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 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到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报名合格后,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5、提供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

6、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原件;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留存备案。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包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开标室。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写字楼C座九层开标室。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内蒙古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春桃、任仲麒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内蒙古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


标签: 四轮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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