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 ||
行政区域 | 滨海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10: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东丽区海欣路9号5区11-1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04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东丽区海欣路9号5区11-1 | ||
预算金额 | ¥1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珊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322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022-********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文强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海欣路9号5区11-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珊珊 131*****322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书-保险.docx |
项目概况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区海欣路9号5区11-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H-ZB-2024-031
项目名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意外伤害团体保险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即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等)或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有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经保监会批准具有经营保险业务合法资格的保险公司,同一家保险公司仅可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供应商如为分机构,则必须持有总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或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4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7.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9.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海欣路9号5区11-1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1)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携带《授权委托书》(体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电子邮件获取:将《授权委托书》(体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至一个PDF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jiuhegongsi@sina.com )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3)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每日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海欣路9号5区11-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海欣路9号5区11-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勤支队
地址:022-********
联系方式:李文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九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海欣路9号5区11-1
联系方式:李珊珊 131*****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珊珊
电 话: 13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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