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1线K10+400边坡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S201线K10+400边坡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
柘荣公路中心“格美”台风水毁修复工程、柘荣县S201线K10+400边坡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单位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宁德市柘荣县;
2.2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合计150.6639万元,其中建安费合计124.3889万元,其中“格美”台风水毁修复工程建安费73.0657万元,S201线K10+400边坡灾害防治工程程建安费51.3232 万元;预估监理费合计为*****元(该费用为未下浮的预估监理费,仅供参考)。
2.3相关费用:以施工中标价作为基价乘以发包系数确定为监理费,发包系数最高限价为2.8%,最低限价为2.38%。投标单位报价超出该控制价区间为废标。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包干计取,包括内业资料管理和试验抽检(可外委)等一切费用,无论因何种原因造成监理工作任务增加或者监理服务期的延长,均视为包含合同总价中,不另行支付;
2.4质量要求:满足《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等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确保项目达到符合《公路养护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5220—2020)合格标准;
2.5监理单位入选家数:1家;
2.7完成时间:中标后3日内签订监理合同。监理人需向委托人承诺,按照监理服务条例约定提供监理相关服务。
2.8总工期为120日历天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具体以开工令签发之日起算
2.9支付方式:工程项目完工支付80%,竣工决算后支付剩余20%。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企业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3.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与承接的监理业务相匹配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4投标书包含报价函、营业执照、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需每页加盖公章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开标时间:有意参加投标企业,于2024年10月24日上午10:00时在宁德市柘荣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参加开标,逾期视为放弃。
4.报名资料
4.1营业执照;
4.2投标申请函;
4.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4.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4.5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1)
4.6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公路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4.7报名需要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
4.8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4.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企业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5.评标办法
5.1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注:投标人报价为发包系数,发包系数最高限价为2.8%,最低限价为2.38%,超出此范围的视为无效报价,如出现最低限价两家及以上监理单位报价时,采取摇球随机抽选一家中标);
5.2投标者需持单位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提供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德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宁德公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柘荣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柘荣县六一五东路42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93-*******
附件1:
报价函
宁德市柘荣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我公司已经认真阅读《柘荣公路中心“格美”台风水毁修复工程、柘荣县S201线K10+400边坡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单位招标的公告》,决定参加报价。1、我公司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贵单位提供服务,报价金额为:
2、一旦我公司中选,我公司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达到贵单位工程监理要求。
3、我公司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公司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日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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