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龙朋镇2024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石屏县龙朋镇2024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石屏县龙朋镇2024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DH-2024-ZB-067
1、磋商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屏县龙朋镇2024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屏县龙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德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石屏县龙朋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招标形式为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屏县龙朋镇2024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龙朋镇桃园村委会
2.3 招标金额:58万元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1)垃圾堆体整形:垃圾堆体整形、平整*****㎡,投资16万元;(2)2.HDPE土工膜(雨污分流):1.0mm厚HDPE土工膜材料、施工*****㎡,投资38.1万;(3)导气石笼:导气石笼Φ1000 材料、施工10个,投资3.9万元。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024年1月1日后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情况说明。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或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缴款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024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但须提供未发生营业收入和未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情况说明)。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云南德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水县临安镇福康路木水合院B-2号一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领取招标文件。
6、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德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石屏办事处(石屏县云泉社区下仁和村120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和地址: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云南德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石屏办事处(石屏县云泉社区下仁和村120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石屏县龙朋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屏县龙朋镇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187*****03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德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水县临安镇福康路木水合院B-2号一楼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9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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