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大洼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验收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大洼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验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大洼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验收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5,000.00
最高限价(元):495,000
采购需求:
协助组织和编制创建期各年度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报告以及终期验收申请报告;协助采购方起草各类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等相关材料;做好一体化示范创建相关指标测算;负责制作示范创建工作宣传视频、宣传手册、宣传展板等;协助做好项目验收相关服务工作等。项目执行过程中,需开展持续性的对接和沟通,充分满足项目诉求和需求,及时做好针对性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0时51分至2024年11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大洼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湖滨路22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蓝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