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潼南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编制技术服务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潼南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编制技术服务公开选取机构的公告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管理和决策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潼南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编制技术服务 |
采购人 |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管理和决策咨询 |
服务内容 | (一)基本情况任务来源 市农村黑臭水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班办公室《关于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的通知》([2024]-52)。 (二)方案编制主要任务及目标要求 1.主要任务:(1)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调查,根据到户台账四类信息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周边1至3公里纳管情况,形成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集中资源化利用、纳管处理、集中达标处理设施整改“四本账”。(2)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集中资源化利用、纳管处理、集中达标处理等治理模式或模式组合,不搞“一刀切”,形成区镇村三级到户台账、设施“一张清单”、“一村一策”。(3)将“零直排村”示范建设任务纳入管控方案。(4)开展长效监管能力提升。 2.目标指标: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应达到100%;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不低于90%;完成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社示范村和精品村社任务。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服务时限说明 | 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行动方案编制工作,并上报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于12月31日前报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并报送市级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 |
服务金额 | ¥******.0元至¥******.0元 |
金额说明 | 最低限价15万元,最高限价20万元。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10-25 09: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135*****838)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采购说明.pdf |
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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