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2024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关于2024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4-10-22】

项目概况

2024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项目 JSZC-******-SZJX-C2024-007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04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JX-C2024-0073

项目名称:2024年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特征因子仪器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为了解苏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长期变化趋势,使环境监测更好地为环境管理服务,保证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的长期正常安全运行,保证空气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现就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主要特征因子仪器的运行维护进行采购。

运行维护要求:运行规范、反应及时、数据准确、管理有效。

运行维护管理目标:全面贯彻质量方针、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且适合于监测中心监管—公司运行模式下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及时、准确、有效的监测数据,不断提高空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质量。

(2)运维服务内容:

①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的日常运行维护;

②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主要特征因子仪器设备维护及维修;

③空气自动监测超级站的系统质量管理;

④每月对仪器的原始数据进行备份;

⑤每月按时提供分析报告。

(3)考核及验收:

①采购单位会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空气自动站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或查看空气自动站运行管理档案,对系统的有效数据捕获率、质控数据合格率等指标进行考核。

②考核标准:详见考核指标。

③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执行。

(4)标段划分及成交原则:本项目共一个采购包(即原JSZC-******-SZJX-C2024-0058号项目中第五标段),成交单位数量为一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5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04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2024-11-04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市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3.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电子投标(响应)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161******.shtml)。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027153*****030136*****356136*****221

“苏采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12-********、0519-********139*****964182*****950

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不需要现场参加招标活动,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苏州环境监测中心

单位地址:苏州市

联系人:李芳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

联系人:张瑾、陈丽韵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陈丽韵

电话:0512-********



******b1f*******bc57c6461.s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czju.suzhou.gov.cn/zfcg/html/project/4392b2f******b1f*******bc57c6461.shtml

标签: 特征因子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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