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与相关科研院所合作项目二次第2次
玉溪市与相关科研院所合作项目二次第2次
服务周期:90天
报价方式:价格
谈判时间:2024-11-04 15:3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瑞恒大厦四楼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11-04 09:00:00
发布时间:2024-10-22 11:12:50
采购编号:YNYXC********Z202*****273
采购单位:玉溪市湖泊管理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玉溪市限额标准以下市场—八戒公采(https://cg.zbj.com/)网站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到一年的公司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为新成立机构,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并附情况说明;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实行对小微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查询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或成交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标签: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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