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街道成片连片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单位比选公告
彩虹街道成片连片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单位比选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彩虹街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下称“办事处”)进行公开比选,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彩虹街成片连片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单位。
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依法完成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工作。
三、服务质量
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四、比选人资格要求
1.比选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包含相关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网页截图))。
2.比选人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比选人须提供“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五、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00元(大写:壹万陆仟捌佰捌拾贰元整)。
2. 报价要求: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下浮率需为整数。报价人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
本次的代理服务费由总招标代理中选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本次中标的代理服务机构。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6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比选文件。
2.比选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0月22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0月26日。
七、比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10月28日上午9:30—11:30将报价文件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道办事处周门南路27号5楼,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八、办事处不承担比选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办事处因故取消或中止比选活动,比选人无条件服从,因比选活动产生的费用比选人自行负责。
九、办事处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彩虹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比选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附件:彩虹街道成片连片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单位比选评审办法.doc
彩虹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成片连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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