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联通喀什分公司公交车站台广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2024年新疆联通喀什分公司公交车站台广告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对2024年新疆联通喀什分公司公交车站台广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27块公交站广告牌,规格:308*208cm、258*207cm、238*138cm,画面为高清写真喷绘,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预算:26.6万元(不含增值税);
1.3服务期:12个月;
1.4服务地点:喀什市;
1.5项目类型:服务;
1.6项目属性:单项采购项目;
1.7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喀什雅之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3.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3.1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
①喀什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授予喀什雅之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运营公交媒体载体的证明文件。
②经总办会审议,此项目符合《中国联通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1.0)》第一章第四条第六款规定:“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的情形,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1)喀什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授予喀什雅之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独家代理运营公交媒体载体的证明文件。
(2)喀什雅之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未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和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及喀什地区分公司黑名单。
3.3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提出质疑,则按照本项目采购方案制定的规则直接与公示的供应商谈判并签订合同;若收到其他供应商质疑,则由需求部门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质疑成立的,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并重新编制采购方案。
3.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广告投放类)项目业绩至少1个。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如提供固定总价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框架协议,还须提供框架协议下相应订单,业绩时间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应答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存在缺项、漏项、证明材料不清晰等情形,无法被认定为本项目有效项目业绩的,则谈判小组有权不予认可其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0月1日(近三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5)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评审时将进行黑名单核查,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黑名单和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黑名单及喀什地区分公司黑名单的应答人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应答,将否决其应答。
4.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5.公示期限
自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5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市南湖路10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宏图大厦1118
项目负责人:瞿宇航、王国瑛、冯悦林、刘柯
联系人:瞿宇航176*****598
电子邮件:sdzxzbxjlt@126.com
监督部门:派驻纪检组
监督电话:0998-*******(24小时录音电话)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台广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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