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林业和草原局新疆克州叶尔羌河一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克州林业和草原局新疆克州叶尔羌河一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克州林业和草原局新疆克州叶尔羌河一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ZZB-*******
项目名称:克州林业和草原局新疆克州叶尔羌河一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克州林业和草原局新疆克州叶尔羌河一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阿克陶片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阿克陶县玉麦镇加依铁力克村造林总面积为 9500 亩,树种为杨树、山杏。其中,山杏 8915 亩,株行距为2 米×5 米,防护林杨树、沙枣 485 亩,株行距为 1 米×2 米。
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标项二
标项名称:克州林业和草原局新疆克州叶尔羌河一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乌恰片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乌恰县造林面积 1800 亩,其中包括树种沙枣和杏树,种植株行距沙枣为 2 米×3 米(康苏镇),杏树为 4 米×4 米(黑孜苇乡)。涉及乌恰县黑孜苇乡、康苏镇等 2 个乡镇。
备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提供(被授权在职人员)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提供购买的农药,需提供卖售方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35院
联系方式:188*****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誉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友谊路141号
联系方式:191*****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女士
电 话:191*****726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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