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电器生活用品购置和监控防护系统招标公告
五台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电器生活用品购置和监控防护系统招标公告
五台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电器生活用品购置和监控防护系统项目询价公告
五台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受五台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反行贿受贿告知函;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采购预算及采购内容:
2.1采购预算为132302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2采购内容:液晶电视,洗衣机、立式冷藏柜、冷柜、呼叫器、监控设备、安全扶手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所投产品必须完全响应以上每项规格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所投产品品牌不限。
3.报价函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3.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价、合计价,加盖公章);
3.2投标人有效的年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反行贿受贿告知函等;
3.3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3.4报价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副本应一致(若内容不同以正本为准);
备注: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文件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函处理。
4.报价要求:
4.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4.2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招标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4.3供应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
4.4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多报价的产品将不予评审。
4.5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全部进口环节的关税、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等全部税费。
5.报价书递交:
5.1供应商应将报价书用A4纸沿左边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5.2供应商也可以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书以纸质形式提交,但由此造成的价格等信息泄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售后服务: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产品应至少提供一年的免费质保期,终身维修服务。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7评审原则:
7.1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7.2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
8.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9日18时地点:五台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9.供货时间要求:自中标之日起一个月内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完工交付业主使用。
10.签订合同及违约责任:
10.1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不签订合同或不按时供货,招标中心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给予不良记录处分。
10.2合同期内违约,招标中心将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给予不良记录处分。
11.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清。
12.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上午9点。
13.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五台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五台县财政局一楼)
邮政编码:035500
电话:****-*******
联系人:郑先生宁先生
五台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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