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杨桂西、张朝玉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盐津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杨桂西、张朝玉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


杨桂西、张朝玉因保管不善,将盐津县房盐井镇共字第(2005)2546号-第(2005)25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我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拟进行补发,并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1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补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盐津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87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杨桂西、张朝玉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盐津县盐井镇县大街(政府一号楼)

93.14

农村宅基地/住宅


盐津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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