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新华网开展宣传合作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关于与新华网开展宣传合作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关于与新华网开展宣传合作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与新华网开展宣传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与新华网开展宣传合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与新华网开展宣传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4年以来,新华网通过多形式、多渠道讲好金华故事,围绕金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金华全年各类重大会议活动进行重点信息推送,开展了海外频道重点稿件宣推、中英文短视频摄制等项目,其中《寻迹中国|穿越千年 爱尔兰小伙在婺州追寻“时间”之旅》短视频,通过外国人视角展示了金华婺剧、城市风貌和人文历史,累计传播量达到3000万+,覆盖海外用户超过800万,较好展示了金华发展成果,提升了金华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作为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宣传实力强大。新华网是国家通讯社新华社主办的综合新闻信息服务门户网站,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网络媒体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文网站,是中国唯一具有通讯社背景的“网络国家队”。新华网作为党和国家重要的网上舆论阵地,拥有强大的权威性与公信力。新华网发布的通稿被誉为"中国新闻的水龙头"。一篇由新华网发布的新闻稿件,会被成百上千家媒体转发,这在国内媒体中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也是新华网的核心竞争力之一。综上所述,新华网是具有影响力的网络媒体,有着高质量的采编团队,以及坚实的线下活动执行团队。为确保此本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内容规定和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内容规定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在此项服务采购上拥有唯一性、不可替代,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要求。因此建议该服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9层909-A01房间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金华市委宣传部

联 系 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79-********

传 真:/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与新华网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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