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采购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财产保险采购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财产保险采购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辽宁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14: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20房间(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第八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预算金额 | ¥4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东东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解菲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东东024-******** |
项目概况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财产保险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20房间(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GCZ2024-0172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财产保险采购
预算金额:4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财产保险项目,包括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保险人地址:沈阳桃仙国际机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及各雷达站、导航站、办公楼等投保资产所在地址。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保险服务有效期内承保人无重大违约事项,经招标人同意,本项目服务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机构或其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如分支机构应标,每家供应商仅允许一家省级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且需提供总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 3.2须具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20房间(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第八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联系方式:解菲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刘东东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东东
电 话: 024-********
标签: 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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