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雪除冰车更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铲雪除冰车更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铲雪除冰车更新采购项目 | ||
品目 | 其他专用车辆 | ||
采购单位 | 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行政区域 | 无锡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14: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见面开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6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洲银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656 | ||
采购单位 | 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锡市五爱路2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66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正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长泰御园12幢763-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洲银 |
项目概况 铲雪除冰车更新采购项目 JSZC-******-ZYGC-G2024-001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YGC-G2024-0013
项目名称:铲雪除冰车更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5万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采购铲雪除冰车1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包括采购车辆的制造、包装、运输、供货、税费、安装、调试、验收、购置税、车辆上牌上线检测费和车辆统一标识等所有费用(交强险、商业险由招标人承担),直至验收合格、完成上牌交付使用,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4、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或经相关部门登记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5.投标人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6.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9.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3年,则要求供应商自成立以来),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有关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新成立的企业若不满足三个月,提供成立之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相关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2024-11-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线上投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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