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三江岸线严格保护区界桩设置比选方案
乐山市市中区三江岸线严格保护区界桩设置比选方案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三江岸线严格保护区界桩设置
二、项目业主: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三、项目概况:根据《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三江岸线保护控制区范围内设置界桩和标识牌,载明区域范围内禁止和限制行为相关事项。我局采购服务单位按照《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规划》划定严格保护区范围进行勘界定桩。我区除开涉及城区、镇区等不便设置界桩的区域外,其他可设置区域涉及岸线长度约94km(准确长度以最终测算为准),按每间隔一公里设置一个界桩。通过市场询价,拟采购最高限价880元/个。
四、工作内容
乐山市市中区三江岸线严格保护区界桩设置:按照《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规划》划定严格保护区范围进行勘界定桩。我区除开涉及城区、镇区等不便设置界桩的区域外,其他可设置区域涉及岸线长度约94km(准确长度以最终测算为准),按每间隔一公里设置一个界桩。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以影像底图为基础,实地勘测保护区边界、界桩点位置,完成界线勘定、界桩点放样等测量工作,确定界桩安装数量和位置,并提供安装界桩位置的矢量布局图等服务。2、根据界桩矢量布局图提供界桩购买安置服务。其中界桩要求:(1)界桩规格按照附件《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第23页“生态保护红线界桩制作要求”的界桩规格执行;(2)界桩样式按照附件《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技术规程》第25页“生态保护红线界桩图示及尺寸”执行。(3)界桩材质选用钢筋混凝土材质。3、界桩安置完成后提供安装的界桩图片和界桩布局图等成果资料。
五、资金来源:局机关自有资金。
六、合同期限:经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
七、比选安排
1.报名及比选时间
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发布比选公告后,在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401办公室开始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8:00。比选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下午14:30,在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402会议室开展比选工作。
2.资质要求
参加比选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编制能力,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参加比选会时应提供的资料(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1)比选承诺函(见附件);
(2)报价函(见附件);
(3)报价表(见附件);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比选资料胶装正本1份,副本1份,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5.比选程序
(1)符合性评审
对参与比选申请人进行符合性评审。即由评审委员会对参与比选的申请人的资格、资质、业绩、报价、工期、质量要求等进行强制性审查,满足强制性审查标准为符合,不满足强制性审查标准为不符合,全部符合即为通过,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即为不通过,不通过者将被拒绝。
(2)比选谈判
由评审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申请人按报价进行评审,若存在最低价为两家及以上报价相同,则需要逐一进行面对面谈判进行二次报价。
(3)确定中标单位
以最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单位。
八、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自然资源局白燕路140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李 瑶
移动电话:18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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