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成品油二期管道曲溪-梅州段租用光传输中继站项目-非招标公告

珠三角成品油二期管道曲溪-梅州段租用光传输中继站项目-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珠三角成品油二期管道(曲溪-梅州段)管道全长138.26km,光缆全长158km,沿线设置2座输油场站和5座阀室。珠三角成品油二期管道(曲溪-梅州段)光缆信号传输距离较长,属于超距传输,目前运行已超过十年,通过前期大量光衰点处理,光缆数据传输仍劣化严重,主备用光缆均达到收光功率临界值。目前该段管线光缆通信持续处于故障状态,计划采取租用光传输中继站的形式保障该段管线光缆通信尽快恢复正常,租用期限为6个月。
二、采购物资\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质保期限(月):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事业单位不做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其中的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所提供报表需加盖财务章或者公章)。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响应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需具有至少2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通信系统集成项目或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项目合同主要页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订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以现场查询为准,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3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无较大维稳事件。 3.4.5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不良履约被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终止全部或部分工作的。 3.4.6 未在招标人招标项目投标中串标/围标、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合法权益的。 3.4.7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在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发生过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人员死亡、或者重伤、或者5人及以上轻伤的安全事故)的。 3.4.8 不存在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的。 3.4.9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限制招投标的。 3.5 人员要求: 3.5.1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经理具有1项同等或相关项目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含分包合同)或其它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有该管理经验的第三方证明文件)。 3.5.2承包人项目负责人为不可替代人员,在完成本项目前不得替换,且不得担任其他正在进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 3.5.3上述人员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劳动合同主要页和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6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处在投标禁入期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2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10-28 10: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10-22 14:46:43至2024-10-28 10:3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10-28 11:00:00,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10-28 14:00:00
6.2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广州市
七、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章征合
联系电话:188*****299
电子邮件:zhangzh05@pipechina.com.cn

,梅州

标签: 光传输 成品油 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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