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零工市场运营采购方案2024年度

长沙县零工市场运营采购方案2024年度

长沙县零工市场位于星沙街道东六路257号,面积500余平方米,是广大劳动者来长沙县就业创业的“公共驿站”。市场以零工市场区为主、辅助零工服务分为用工企业洽谈区、求职登记与招聘信息发布区、流动人员档案服务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区、网络直播区等多个功能区域,设有20个重点企业招聘展位、10个信息发布窗口及场内外上百个机动展位。实体市场主要承担长沙县零活用工,主体用工相关就业服务工作、人力资源服务工作、零工服务工作等及举办定期招聘选岗会、人力资源市场动态监测、重点群体就业服务等公共就业创业人才服务活动及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

为了更好地为长沙县零工用工企业、县内外企业提供劳动力和人才服务,缓解企业阶段性用工问题,更方便劳动者求职就业,提高长沙县人力资源配套服务能力,确保长沙县零工市场高效、专业、服务、有效的运营,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长沙县人社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公开询价确定1家机构作为承接主体对长沙县零工市场进行整体运营,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委托期限

整体运营时间为一年。从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自然日365天)起计算。

二、运营主体

管理主体: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行主体:长沙县就业服务中心

承接主体:采取管理主体面向不少于3家资格符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竞争性谈判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用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以竞标方适合县情合理运行方案且有相关行业运营案例的确定1家机构作为承接主体,与其签订2024年度委托服务合同。

三、运营内容

1.提供零工市场的整体运营服务(参照长沙市人社局关于推进实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的通知文件内容)。

2.为企业进行有效岗位登记收集、发布用工信息,进行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服务。

3.为求职者提供求职登记、岗位匹配、职业指导、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

4.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成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退捕渔民、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岗位推荐、人岗匹配、电话回访等服务,并做好省人社一体化平台相关数据信息维护更新。

5.在实体市场内外协助人社部门定期开展零工招聘活动、春风行动、重点群体就业援助、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协助重点企业招工引才等专项服务活动。

6.负责运营长沙县“智慧星就业”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平台零工平台,做好平台推广活动,保障关注人群及人员的提升,并不定期提出平台的运行情况及升级方向。

7.在县人社局指导下,完成物流零工市场建设,主动收集用工及求职者信息,协助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做好用工招聘。

8. 配合人社部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引才招工提供点对点服务,为县区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引进中高端人才,完成人社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9.按照实施方案协助就业服务中心指导县域内就业微市场、就业服务驿站、就业服务的相关工作。

四、运营目标

1.按要求完成零工市场项目运行:县域分片区网络化设置零工驿站,形成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三方共建的一中心二市场,一平台一系统的零工市场。市场采用线上和线下现场招聘、驿站、微市场相结合、产业服务和衍生产业服务相结合的模式,提供招聘、就业、培训、保障为一体的全链式县或产业行业人力资源服务,并向其他行业延伸。针对性提供就业指导、培训指导、政策咨询、困难帮扶、创业咨询、权益维护等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咨询,打造“问政策、找工作、要培训、保权益”的线上线下相结合针对零工一站式服务新体验,保障零工市场线上线下同步开展。

2.相关规定系列现场室内招聘活动:每月“逢5”举办零工市场线下招聘活动,确保线下招聘活动长效有序运营,确保每场到会企业不少于21家,发布岗位不低于100个。(一个正常运营年度不低于27场,因不可控情况的要求、重大活动安排、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做好工作日日常招聘单位、求职者的招聘、求职登记,做好登记造册、跟踪服务。

3.协助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春风行动、援企招工、稳岗留工、就业援助(含退捕渔民、被征地农民)、脱贫群体帮扶招聘行动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等专项活动不少于6次。在招聘活动现场进行相关就业创业、人才、职业培训、社保、劳动关系等政策宣传,每季度或重点节点不定期更新政策宣传墙专栏内容,线下线上招聘同步举行,参加线下招聘活动必须在“智慧星就业”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发布职位信息,定期在“智慧星就业”平台零工平台进行人社就业政策推送,及时进行企业需求信息更新,利用相关平台开展日常网络直播带岗活动,宣传“智慧星就业”平台零工平台,服务广大求职者。

4.协助开展物流零工市场招聘活动。广泛收集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和阶段性用工等零工需求信息,常态化走访企业,每周走访至少6家;组织团队、联合物流用工单位开展假期零工招聘专场进校活动、在人才市场组织物流零工专场招聘;及时归集招聘及求职信息,汇总后录入智慧星就业及智慧星零工平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公共招聘网、微信群、直播带岗等渠道,广泛发布求职、招聘、见习、培训等服务信息;不定期邀请物流企业人资负责人或培训学校老师对零工求职者在零工市场进行培训并同步直播。

5.人力资源市场监测服务:承担长沙县人力资源市场动态监测站工作,按照《关于在全省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动态监测站的通知》(湘人社办【2019】13号)文件,每年按照人社部门安排,进行人力资源市场动态监测,收集用工主体用工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形成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分析报告提交县人社局。

6.人社部门交办工作:协助开展脱贫劳动力、离校未就业大学生省平台信息维护更新,协助产业园区用工保障工作情况调度并和省平台维护更新,协助开展重点企业用工监测和重点企业信息岗位归集及并按人社部门要求每月做好就业失业状态确认,每月25日前完成,全年每项工作开展不少于12次,保障每月宣传稿件平均5篇以上。

7.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建立工作流程、人员分工、责任分工、问题反馈等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实体市场内环境整洁、设备设施场地安全、工作井然有序。

五、运营机制

1.长沙县人社局作为管理主体,加强对人力资源实体市场运营指导,明确由分管就业工作(根据适时分工)的局党组成员主管,县就业服务中心具体对接联系、组织协调承接主体完成实体市场运营目标和人社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指导承接主体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运营,实时掌握市场运营状况,及时报告管理主体,协调县机关事务中心、物业公司等部门,协助解决市场运营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2.中标方作为承接主体,全面负责实体市场日常运营,对实体市场安全生产管理负有全部责任,并做好场内物业、安保等衔接。承接主体安排不少于1名项目经理2名专职人员进驻市场日常办公(其中要有能有与县内县外进行劳务协作对接人员,特定时期能按时出差带队联络、熟悉网络直播等),建章立制,开展工作,并服从管理主体安排调度,完成相关交办工作,并确保有城区街道企业走访、职业指导、岗位归集、人员送岗、相关服务活动车辆。

六、运营保障

1.经费保障。

根据相关财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2024年度零工市场项目专项经费以及县财政部门预算,2024年度安排长沙县零工市场运营管理经费30万元,按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竞争性谈判确定承接主体整体运营实体市场,并按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确定支付金额和支在付方式,总价不超过30万元。其他开支根据实际需要,由管理主体相关部门一事一议委托实施,据实按规定支出,确保不超支。

2.管理考核。

根据长沙县零工市场市场运营内容和工作目标,制定长沙县零工市场绩效达标规则。按合同总价的10%作为服务周期年度绩效评价预留款。委托服务合同签订后45天内,管理主体办理支付30%合同款手续,服务周期内第二、三、四季度末按相关程序开展季度考核并对考核合格的季度支付20%合同款。

季度绩效评分在90分(含)以上为合格等次,按合同全额支付20%合同款;9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对季度评分不合格等次情况,管理主体有权中止委托服务协议,给予承接主体1周整改期,如整改期满经管理主体评审整改已到位符合履行委托服务要求的,按合同全额支付考核季度20%合同款。如整改不到位,经评审确定承接主体无法继续做好该项服务的,终止委托服务,按季度合同款的90%支付。四季度考核为年度考核,年度绩效评分在90分(含)以上,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年度绩效评价预留款,90分以下不支付年度绩效评价预留款,只支付四季度合同款的90%部分。(上述内容在签署委托服务合同予以约定)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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