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附属龙岗学校校园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龙岗区附属龙岗学校校园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校现就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校园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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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校园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学校预算。
(三)本项目控制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元。须包括台本设计、视频拍摄、旁白配音、后期剪辑、制作成片等,以及制作过程中供应商涉及的全部人工费用(包括技术服务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车辆使用费、器具使用费等),具体以合同金额为准。
(四)服务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服务(包括根据甲方要求在成片前进行修改、补拍等),视频拍摄制作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确认无误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100%。若乙方所供服务与招标要求不一致,视为不合格服务,经甲方提供意见后仍出现上述现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服务期: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校园宣传片的制作和交付使用,其中供应商中标后需在3天内签合同,并展开拍摄工作。
(七)项目公示日期: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0月25日下午17:00止(周末、节假日时间照常计算)。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及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其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深圳、龙岗诚信网查询诚信数据的文件,或提供查询截图,均需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经营资质(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范围(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在深圳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中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及资质证明扫描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按如下格式要求提供),详见附件一。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如下格式要求提供),详见附件二。
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按如下格式要求提供),详见附件三。
5.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按如下格式要求提供),详见附件四。
6.分项报价表(按如下格式要求提供),详见附件五。
7.《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按如下格式要求提供),详见附件六。
8.《售后服务方案》(按如下格式要求提供),详见附件七。
9.《综合评分细则》中所列相关材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材料(加盖公章)。
10.发送承担过的同类项目(指学校宣传片、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广告宣传片等)的电子资源至指定邮箱(*********@qq.com,可发送源文件或视频链接,邮件主题命名为“企业名+作品名”)。
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分一正二副及电子光盘(或U盘)装进文件袋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公司骑缝章交至本单位门卫室。电子版需留档。
三、项目要求
(一)宣传片成片时长:3-5分钟。
(二)语言使用:专业中文配音,中英文字幕。
(三)服务要求:与学校宣传片制作负责人保持密切沟通,制定合理的拍摄台本、拍摄方案,及时反映进展情况,及时响应学校的修改意见,如不能通过学校的认可,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负责调整修改,直到学校验收合格为止。
(四)制作要求:本宣传片主要用于本校建校五周年纪念与宣传使用,须充分展现学校的发展历程、文化理念、社会荣誉、师资力量、教学成果、未来展望等元素,全面体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建校五周年以来的办学水平、办学成就和办学特色;画面须清晰大气,文案深含底蕴,凸显主题;音乐、音效运用要与主题相得益彰,配音、中英文字幕准确无误,字幕条运用恰当;作品要最大限度提升学校品牌影响力。具体要求如下:
1.台本设计
(1)设计台本内容,并能与学校积极沟通,完成符合要求的台本设计。
(2)语言要求能够展示学校形象,体现学校特点,文采斐然、通俗易懂、重点突出。
(3)台本框架一目了然,层次清晰,中心明确。
(4)作品可看性强,能够打动人心,引起观众共鸣。
2.视频资料拍摄
(1)以MOV格式或MP4格式提交,拍摄设备必须采用专业影视拍摄机器,画面必须达到超清级别,使用定向防噪音麦克风,确保视频内没有风声、无关人员说话声、手机铃声等噪音,拍摄环境以自然光为主,可根据需要使用辅助光源。
(2)拍摄画面环节衔接流畅,具有较好的镜头表现力、样片整体感染力、传播力和表达效果。除特殊艺术效果外,保证影像色调准确、镜头运动稳定、画面构图简洁、明暗亮度适中、细节内容丰富、场面调度有序、剪辑节奏明快,避免出现质量低下、内容粗糙、拖泥带水的影像画面。
(3)所拍摄的素材后期需进行专业校色,素材应支持使用航拍、光影、延时等后期制作手法,并且制作方后期需要将整个制作过程中使用的素材提交给校方。
3.旁白解说配音
(1)吐字清晰准确,注意抑扬顿挫。
(2)熟读稿件,连贯顺畅。
(3)浑厚、大气、磁性,带有感情色彩。
4.后期剪辑制作
(1)画面丰富、具感染力,所展示内容应紧扣设计主题、层次分明、条理清晰、数据详实、内容符合项目基本工作实际。
(2)整体应能够体现主题特点、突显学校特色,所使用的画面应具有学校形象辨识度。
(3)有起有落、张弛有度,前后呼应,段落之间的过渡自然合理。
(4)根据情感的发展变化选择灵活多变的节奏,创造出扣人心弦、跌宕起伏的情节,从而使观众不觉得疲乏无味。
(5)适当的特效包装,应与片子的风格保持整体性。
(6)输出视频扫描格式的有效像素至少为1920×1080。
(7)视频制作品质达到同行业水平。
(8)能够随时根据学校的要求修改并完善宣传视频。
5.其它要求
(1)全片制作含创意方案、拍摄台本设计、调色方案等。
(2)成片含前期设计、拍摄、配音、编辑、包装(无拍摄和后期修改次数限制和额外费用)。
(3)拍摄人员(含导演、摄影师、灯光师、场务)随时待命,严格遵守工作作息,不得影响正常工作。现场进行拍摄工作时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注意人身安全。
(4)拍摄期间轨道、摇臂、脚架等设备铺设由供应商负责完成,不收取预算报价外费用。
(5)版权要求。申报短视频须为申报人原创,申报人应确定对作品具有独立、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申报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法律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由视频制作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视频影像的内容须政治方向正确,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内容健康,无知识性、科学性及政策性错误。
(7)如发现视频质量问题,中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8小时内回复并给出无损坏的视频,中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履行售后服务工作。
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投产品需无条件满足招标方案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视为已完全理解和接受项目需求的所有要求,并能做出实质性响应承诺。
四、投标、评标、定标事宜
(一)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地点、接收人及联系电话:
1.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下午17:00点止。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社区文樾路3号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门卫室。
3.接收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755-********。
(三)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8日(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五楼会议室。
(三)评/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资格初审
1.如果有3家或3家以上公司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初审,通过初审的公司皆入围。
2.如果响应且通过招标文件初审的公司不足3家,本次招标流标。
五、综合评分细则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龙岗学校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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