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实施野生动物救助等2项政府职能转移事项承接主体的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实施野生动物救助等2项政府职能转移事项承接主体的公示

我局于2024年9月12日至9月24日对拟实施的野生动物救助等2项政府职能转移事项通过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_*******.html">https://zrzyj.wenzhou.gov.cn/art/2024/9/12/art_**********_*******.html)向社会发布公告接受承接主体申请报名。经评审后,根据《温州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对拟承接的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

一、陆生野生动物救助承接主体:

1.温州市绿眼睛生态保护中心

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承接主体:

1.温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2日


标签: 实施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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